株洲毕业生档案调出办理详情如下:
一、所需材料
1.毕业生本人领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调档函。
2.委托他人代领:领档人身份证、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委托书、调档函。
3.如调档函写明可自带,领档人需在调档函上注明“档案自带,遗失自负”,并签名确认。
二、办理流程
三、档案托管
择业期(两年)内在株洲市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档案托管,两年后由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迁往市、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1.原籍为渌口区(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等株洲五县(市)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档案接收事宜。
2.原籍为株洲城区的高校毕业生,可与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进行档案托管。
3.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所需材料:报到证/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社区计生加街道办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