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考生主要为四大特殊考生主要为四大类:
一、综合类: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二、军人子女:
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今年统招录取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三、公安民警子女: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四、听力残疾学生:
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于中考报名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公示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符合特殊考生条件,需要在初中毕业学校领取《2023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写明特殊考生具体类别,按照类别到侨办、团级以上政治部、公安、残联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盖章,由初中毕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后将特殊考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审批表统一报到所属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