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大亚湾开发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2023年6月13日预报名登记结束前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须具有大亚湾开发区的居住证及社会保险(如父母为惠州市户籍的,则无需提供居住证;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
(三)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1.对于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其随迁子女参照大亚湾开发区户籍儿童、少年执行。
2.对于不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其随迁子女参照大亚湾开发区外户籍儿童、少年执行。
符合下述条件的,可以直升初中
现在大亚湾区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以学籍为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校内“小升初”直升(申请直升人数超过七年级招生计划的须进行摇号):
(一)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
(二)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其父母须具有惠州市居住证及社会保险(如父母为惠州市户籍的,则无需提供居住证)。
◆注意事项:
从2024年起,所有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其本校学籍至毕业时至少须连续在籍满三年(含毕业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