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金湾区民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报名材料有哪些?
附件8
2024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类别及证明材料
序号 | 新生类别 | 基本材料 | 证明材料 |
1 | 市人才子女、区产业人才子女 | 父母(监护人)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或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可以提供出生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函 |
2 | 区重点企业人员子女 |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向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招商局、各镇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31日前报金湾区教育局;具体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请在报名结束(5月20日)前与有关部门联系。 | |
3 | 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或相关单位证明 | |
4 | 本校在读学生的同胞兄弟姐妹 | 同胞兄弟姐妹的学籍证明 | |
5 | 本校教职员工子女 |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
6 | 企业办学举办者公司的高管子女和紧缺人才子女 | 学校举办者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 | |
7 | 办学集团体系内毕业生(幼儿园毕业生、非九年一贯制的小学毕业生) | 学籍证明或其他在读证明材料 | |
8 | 其他慈善帮扶项目资助的学生 | 相关政府部门或已发成立的慈善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附件9
2024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材料清单
(一)报名信息表。在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后,自行打印。
(二)身份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三)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户口本,包含“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等内容。户口本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
(四)非金湾户籍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作为在金湾工作或居住的证明: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在金湾区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2.居住地址为金湾区的《广东省居住证》。
在我区已申办但暂未取得居住证的,可提交申办回执,并承诺开学后补交。
3.金湾区工作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备注:居住证和社保证明没有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