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乡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材料一览
为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各政务部门之间能够共享的数据资料,家长在网上报名时仅需填写规范的证件、合同编号和水电气暖的交费账 (户)号即可,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调取、审核。
1.户房一致生源。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非住宅类房产(如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的) 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必须实际入住)等材料。
2.购买城区商品房生源。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购买商品房并实际入住,但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服务片区内。
其中,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父母(监护人)是独生子女、在城区无房产。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必须实际入住)等材料。
3.城区“回迁安置”生源。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属于城区“回迁安置”房产。其中,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城区入学条件的,参照“第2条”执行。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拆迁协议 (实物补偿协议书)、上房通知书等材料。
4.购买城区“二手房”生源。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购买二手房产(含回迁房)。
温馨提醒:同一套房产在一个义务教育周期(9年)内,只限同一法定产权所有人申请学位使用。即:同一房产自成功申请最近的一个义务教育学位时间开始计算,要到9年之后,其他合法产权人才能够依据该房产再申请义务教育学位。例如:张某于2019年8月依据其“梨花苑小区6号楼3单元606室”房产为其第一个子女成功申请了义务教育学位,2022年8月又为其第二个子女再次成功申请了义务教育学位,则该房产自2022年8月起计算在9年内,也就是 2031年8月之前其他人即使取得该房产的法定产权也不能再依据该房产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如果李某在 2026年1月购买了张某的“梨花苑小区6号楼3单元 606室”房产,并依法进行了产权过户,即使李某已成为该套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但李某在 2031年之前不能依据该房产为其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房产产权材料(如:拍卖确认书、判决书、公证书、仲裁书等)等材料。
5.外来务工生源。适龄儿童父母 (监护人)或其中一方在城区范围企事业单位工作。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凭证(截止招生报名时上述材料需满一年以上)等材料。
6.外来经商(实地正常经营)生源。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或其中一方在城区范围内经商。实地正常经营情况,由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确认。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营业执照(截止招生报名时需满一年以上)、租房合同等材料。
7.现役军人子女生源。需提供户口簿、军人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向县人民武装部提出申请,由县人民武装部审核汇总后,商同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8.其他情况生源。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政府引进的重点企业、人才等子女的入学,按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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