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嵊州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分类标准如下:
招生对象和条件:
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可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小班适龄幼儿。
-C类-
城区内,本人无户籍,父母和本人均无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
以上时间均计算到每年的6月30日。幼儿户籍迁入时间、父母或本人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为新生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根据《2021年嵊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嵊教体幼〔2021〕4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起,城区行政村内有户籍的幼儿: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有符合报名条件产权房的,为A类生;无符合报名条件产权房的,为B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