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2024学年度肇庆市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3—2024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27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2024学年度肇庆市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2023-2024学年度肇庆市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学年周程安排为:2023年8月27日至9月2日为第一学期第1周,9月1日开学;2024年2月18日至2月24日为第二学期第1周,2月20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2周,复习考试2周);普通高中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41周(其中社会实践1周)。幼儿园可参照小学执行。
二、全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落实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有关要求,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制定2023-2024学年度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可结合本地季节变化、交通情况、学校寄宿、家长上班出行等情况科学设定区域内学校弹性上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三、各地各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高一、高二年级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开学时间为8月1日;第二学期第一周为2024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开学时间为2月20日。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附件1、2:2023—2024学年肇庆市普通中小学校历.xls
肇庆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