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南阳宛城区教资认定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到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医院地址附后)。
1. 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和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号、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1)申请人在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2)申请人在其他认定机构指定医院(附件4中的另外14所之一)体检的,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
(3)申请人在非指定医院(需三甲医院)体检的,需提前了解该医院能否将《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完整。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同时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地址显示为非南阳辖区的,需同时邮寄居住证复印件)。
邮寄信息:南阳市张衡东路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收件人:教体局窗口(0377-61172625)。
2. 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2023年10月7日-10月15日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情况留出时间。
3.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在早上7:30进行,周六周日照常进行。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