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横琴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入学报名指南
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
一、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申请横琴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由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一)优先保障类学生(简称保障生)
受入学保障的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二)户籍类学生(简称户籍生)
1.具有横琴合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简称政策生)(仅对小学阶段开放)
1.法定监护人为横琴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
3.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香港籍或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4.珠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 年 5 月 8 日 9 时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18 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三、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在本实施细则规定报名时间内(5 月 8 日-5 月 22 日)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根据操作指引,按照申请类别,对应填写报读学校、学生及法定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等,如实上传学生学籍信息表、学生出生证、学生及家长户口簿等材料,点击保存,确认成功提交。
(二)审核信息
横琴合作区民生局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部门,以 5 月 22 日及之前各部门在册信息核实报名登记资料。如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
(三)查询结果
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将于 7 月 22 日反馈录取结果及拟录取学校,请法定监护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
(四)学校确认入读意向
由拟录取学校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联系学生法定监护人,确认入读意向,对接入读事宜,横琴合作区民生局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
除新学校启用第一学期外,横琴合作区不接受区内公办学校转学申请。
2024 年秋季招生为颂琴小学第一学期招生,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区内公办学校在校生可提出转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