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东县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基本入读条件
1.惠东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惠东县外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需具有惠东县的居住证及社保(监护人为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3.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随迁子女
(1)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的随迁子女。
(2)不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或其子女在我县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入读条件与“惠东县外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的相同。
(二)惠东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直升基本条件
凡在惠东县民办学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以学籍为准),符合下列条件可参加学校“小升初”直升(招生计划不足的需摇号):
1.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校内直升。
2.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其直升的社保和居住证条件与起始年级入学条件相同,即:其监护人需具有惠东县的居住证及社保(监护人为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3.从2024年起,所有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其本校学籍至毕业时至少须连续在籍满三年(含毕业年级);2023年5月30日前已在学籍系统内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