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州中考志愿设置与录取安排
(一)各条投档控制线切线办法
1.普高第一条投档线切线办法
(1)福州市区按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区、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长乐一中吴航校区等9所已确认及建设中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普通班(不含特色班和自主招生,下同)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总数的9.5%划定普通高中第一条投档线。
(2)福清市按福清一中(含凤凰山校区、音西校区)和福清华侨中学的普通班向本地招生计划总数的75%划定第一条投档线。
(3)连江县按连江一中和连江尚德中学的普通班向本地招生计划总数的75%划定第一条投档线。
(4)闽侯(含高新区)、闽清、罗源、永泰分别按闽侯一中、闽清一中、罗源一中、永泰一中普通班的招生计划总数1∶1.05划定第一条投档线。
2.市区普高第二条投档线切线办法
福州市区按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区、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长乐一中吴航校区等9所已确认及建设中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总数的70%划定普通高中第二条投档线。
3.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切线办法
按当年全市中考考生数前70%的最低中考成绩划定。即全市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70%名考生的中考成绩为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
4.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切线办法
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下60分划定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
5.中等职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切线办法
以中考成绩总分200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二)提前批
1.志愿设置
提前批设2个志愿,可填报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的航空班、鸿志班、体育艺术特色班、侨港澳台生班、民族专项、日德法俄西语班等。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可以兼报。
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体育、艺术类特色班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填报该校志愿,普高(含综合高中班)特色班志愿代码单设。
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需面试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志愿。
2.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艺术类: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含良)且专业考试合格,根据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报省教育厅批准后适当降分。
(2)非艺术类: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含良),其他条件按五年制高职条件录取。
3.普高(含综合高中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
(1)公办普高(含综合高中班)美术特色班录取办法:组织专业入围测试,按学校招生计划人数1:2确定专业入围名单(入围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应达60分以上),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线不低于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高招生条件一致。
(2)公办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体育、音乐特色班录取办法:在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制定中考成绩和专业入围测试成绩的双切线分数,中考成绩、专业入围测试成绩均达标的考生,分专业项目按照专业入围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入围测试成绩同分的,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高招生条件一致。
(3)民办普高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中考前组织一次性专业入围测试,中考后不得组织专业补测试。按学校招生计划人数1:3确定专业入围名单(入围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应达60分以上),并上传福州中招管理系统,入围后按中考成绩,在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等级科目要求。
(三)第一批普高(含综合高中班)
1.志愿设置
普高(含综合高中班)设4个志愿, 每个志愿设AB两个平行志愿,总共可填报8所学校。即第一志愿设1A、1B两个平行志愿,第二志愿设2A、2B两个平行志愿,第三志愿设3A、3B两个平行志愿,第四志愿设4A、4B两个平行志愿。
报考普高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填报该校志愿。
定向生、特长生不另设志愿,与统招生志愿同一个代码,必须填报第一志愿1A才有效。
综合高中班:原则上由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组成联合体开展办学,也可以1所学校单独开展试点。具体招生政策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5号)文件为准。
2.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投档方式、要求及录取办法
(1)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投档方式
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分数先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然后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条件后投档。在各条投档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轮转投档,但不低于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
市区投档方式:
①市区普高第一条投档线上先投第一志愿1A和1B的统招生(第二、三、四志愿不投档),轮转结束再投1A的定向生。即:投档时,若有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不能马上开始录取1A的定向生,要等所有招生学校在第一志愿1A和1B都轮转结束后,才能开始录取1A的定向生(同一考生先投1A志愿统招生,若未录取,再投1B志愿统招生)。
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降到第二条投档线上按志愿顺序继续投档,逐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马上录取第一志愿1A的定向生。未招满的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统招生二次录取(定转统)。
③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逐10分降投档线进行统招生录取,但不低于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
六县(市)投档方式:
①先投统招生,再投第一志愿1A的定向生,即:按志愿顺序轮转投档统招生,逐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马上录取第一志愿1A的定向生。未招满的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统招生二次录取(定转统)。
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逐10分降投档线进行统招生录取,但不低于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
(2)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投档等级要求
①省一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含良),考查科目全部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成绩均达到C级(含C)以上。
②省二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考查科目全部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等4科,不超过1科D等级。
③省三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考查科目全部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等4科,不超过2科D等级。
④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及综合高中班: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考查科目4科以上(含4科)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等4科,不超过3科D等级。
(3)普高特长生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①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
在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制定各校中考成绩和专业技能入围测试成绩的双切线分数,中考成绩、专业技能入围测试成绩均达标的考生,分专业项目按照专业技能入围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技能入围测试成绩同分的,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高招生条件一致。
②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中的特殊人才录取办法另文发布。
(四)第二批五年制高职
1.志愿设置
五年制高职(含体育、艺术专业),设4个志愿。
凡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需面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志愿,原则上应报该批次第一志愿。
2.五年制高职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①一般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在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按志愿轮转投档,未满额的学校再降至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已事先公布最低录取线(不得低于当年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则在学校公布的录取线上择优录取。
②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专业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和专业考试合格,根据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报省教育厅批准后适当降分。
(五)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
1.志愿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艺术中职和技工学校),设4个志愿。
凡报考中职学校需面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志愿,原则上应报该批次第一志愿。
2.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艺术专业) 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在中等职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中考成绩总分200分)以上,体育、艺术专业需专业考试合格,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投档。若生源不足,依学校申请,报市中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分。
(六)同分投档录取办法
1.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中职学校同分考生全部投档录取。
2.五年制高职(含教育类专业)同分考生投档办法:优先投政策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依次按投档总分、学科总分、数英总分、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
(七)填报志愿与录取注意事项
1.考生在监护人监护下,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志愿填报。除第一批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每个志愿可填报两所学校的代码(平行志愿)外,其他批次每个志愿栏只填写一个学校或专业的代码,以代码为准进行投档录取,代码使用七位阿拉伯数字号码。
2.未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及普高线下生,自行到普高学校(含综合高中班)就读的,将不能建立普高学籍且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3.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至五年专或中职学校的考生,不能建立普高学籍,即使回原籍地就读高中,也不能建立普高学籍。
4.未经跨区域招生批准的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跨县域招生。
5.未经高中阶段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建立高中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