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23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为2023届小学毕业生。
(二)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分五类)
1.第一类:具有高新区户籍,且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等。
2.第二类:具有高新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家庭户口簿。
3.第三类:父母在高新区有住房(且已入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交纳物业费相关票据)。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
4.第四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父母就业经营子女,需提供资料:
(1)居住证(由高新区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2)家庭户口簿;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
(4)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5.第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属于第五类,需提供资料:
(1)学生家庭户口簿;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房主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
(4)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