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类:招收20人
1.考试内容
(1)100米
(2)立定三级跳远
(3)原地推铅球(男4kg,女3kg)
2.评分标准
满分225分,共三个项目,各项目按《广东省体育术科高考评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网页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二)音乐类(含舞蹈):招收30人
1.必考项目(20分)
(1)视唱:五线谱或简谱自选,抽唱一条6-8小节的旋律。
(2)练耳:单音、音组、旋律、节奏听记(无升降号调)。
2.主考项目(四项选其中一项)(60分)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各一首,曲目自选,不做反复。
(2)器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杨琴、打击乐):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不做反复,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考生必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3)声乐:自选一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民歌(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乐谱自备。要求音高、节奏准确、声音明亮、自然。
(4)舞蹈:展示两分钟以内的舞蹈片段(可化妆,穿表演服装,音乐自备)
3.副考项目(20分)
(1)以钢琴、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副考为声乐或舞蹈,自选声乐曲目一首(唱法不限)或舞蹈展示1分钟片段(舞种不限)。
(2)以声乐为主考项的考生,在十八种器乐中自选一种作为副考项(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自选乐曲一首,乐器自带;也可以自选舞蹈展示1分钟片段(舞种不限)
(3)以舞蹈为主项的考生,副考项为声乐自选声乐曲目一首(唱法不限)或器乐在十八种器乐中自选一种作为副考项(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自选乐曲一首,乐器自带。
(三)美术类:招收50人
1.考试内容与形式
(1)内容:美术术科考试包括素描及速写两门科目。素描为静物,速写为人物静态。
(2)形式: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2.考试时间与成绩计算办法
(1)时间:素描150分钟,速写30分钟。
(2)美术术科考试的总分为素描与速写两科得分之和。素描按满分80分、速写按满分20分进行评分,美术术科的满分为100分。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铅笔、炭笔均可(考生自带)。
(2)速写:铅笔、炭笔、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3)画板或画夹(考点提供)。
(4)其他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5)素描纸(8开)、速写纸(8开)(考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