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六届(2023)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一)学科教育类。中小学各学科课程知识点。
(二)专题教育类。设“法治教育”专题,符合专题内容范围的作品需提交至该专题参赛,参赛内容范围如下:
二、参赛对象
各级教育部门信息化管理人员、教研员、中小学教师。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活动启动:2023年4月。参赛者通过“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zseduyun.cn/)首页“微课”栏目或“贵州省中小学微课活动”(www.gzjyxxhyy.cn)进行注册登录(已有账号人员仍使用原账号,无需重复注册)。
(二)开展竞赛
1.作品提交:2023年7月5日-9月15日。本届活动有两个作品类别,每位参赛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需注意选择。参赛者可上传多个作品用于日常教学实践,但只能遴选1件作品提交参加竞赛活动,作品制作标准如下图。作品提交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能提交。
2.市(州)评审:2023年9月16日-10月16日(含县(市、区)评审时间)。各市(州)教育局应按照《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六届(2023)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评审标准》组织开展市(州)级评审,县(市、区)有评审需求的,需经市(州)教育局同意后向省电教馆申请开放评审权限;各市(州)教育局按规定指标推荐作品参加省级评审(见附件3)。
3.省级评审:2023年10月17日-11月15日。省级评审由省电教馆负责组织实施。专题教育类省级评审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学科教育类、专题教育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三)成果应用
根据全省微课资源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及要求,本届活动所有获奖作品将在“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中小学微课系统”上进行交流展示并提供给师生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要加大微课教学应用力度,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利用数字技术促进教学模式变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教师参赛作品要兼顾学段、学科,积极开发新知识点,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围绕教育政策、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法治教育、阅读指导、“五育并举”等方面丰富资源内容、拓展资源范围、提升资源内涵,为全省微课资源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参赛者应自选内容制作作品参赛并自行完成注册,填报信息应做到真实、规范、完整;参赛作品著作权归贵州省教育厅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不得抄袭,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的作品;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及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若涉及法律纠纷或违反相关规定,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三)各级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及安排,切实确保“活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校级管理员要加强对参赛者参赛作品内容、信息等审核,确保参赛者、参赛作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严格参赛作品内容评审,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政治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意识形态风险等问题,评审专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活动”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分公司、贵州振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人:王潘沁 李 倩
联系电话:0851-85570712(业务咨询)
0851-85825998(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