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初中部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第十一完全学校初中部学区范围:京达巷以南,武侯路以北(接收高新区许庄社区村民户口子女),十二里河以东,博望路以西(不含油田二中学区,原油田二中学区不变)。
二、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
2.中心城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7月30日—8月2日)
1.所有符合我校招生政策的学生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学生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2.操作步骤:
网上报名地址:http://jyj.nanyang.gov.cn/Item/44786.aspx
步骤一:进入新用户注册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新用户注册页面。
步骤二:选择报名点。在“选择报名点”栏内点击,选择“南阳市”,在“查询选项”栏内输入学校名称搜索,点击学校名称进行确定。
步骤三:设置账号和密码。账号设置:小升初学生账号必须为本人中心城区小升初编号,无中心城区小升初编号的填报信息无效。
步骤四:用户登录。在“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服务平台。
步骤五:完善学生信息。在服务平台点击“完善信息”,按照提示依次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后点击“保存”,网上报名流程结束。
(二)提交资料(8月3日—4日)
1.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学校制定的具体细则,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及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到毕业小学提交材料,由毕业小学将学生档案按学区整理汇总后统一转交到相关初中。
2.资料要求:户口本、房产证
(一)户口本:要求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
(二)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要求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住。
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手写收据无效);
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
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手写收据无效);
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的付款票据;
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学校资格审查(8月5日—15日)
招生学校按照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开展入户调查等;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四)主管部门审核(8月16日—8月24日)
按照管理权限,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额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统筹进行均衡生源。
(五)公示通知(8月25日—28日)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处理招生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