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范围和报考要求
(一)受理范围
东莞市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设立2个报考点,即东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代码4402)和东莞理工学院报考点(代码4439)。拟在东莞市报考的考生须符合各报考点报考条件并严格遵守报考点受理范围。拟报考东莞理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暨南大学、五邑大学、深圳大学、广州体育学院等招生单位的考生须选择东莞理工学院报考点,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东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二)报考要求
1.拟在本 报考点报考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东莞市户籍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就读于东莞市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教学点在东莞市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工作所在地是东莞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含2023年缴费记录的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莞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实习证明)。
2.请不符合本 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高校或地市报考点报考。
3.本 报考点不接受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报名;不接受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报名;不接受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
在不违背上述受理范围和报考要求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均可在本 报考点进行报考。
二、网上报名、缴费和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2023年10月25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3.网上确认: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本 报考点后续公告)。
网上确认期间本 报考点在东莞市开放大学(地址: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设现场临时办公点,不能正常上传材料及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办公点进行现场审核,请考生在网上确认期间密切留意网站相关信息,因考生没有及时补充材料,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特别提醒
1.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报名。
2.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重复缴纳的报考费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因填报志愿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上传有关资料的,造成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而影响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初试安排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本 报考点将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点,一般选取东莞市城区及周边镇街范围内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标准化考点。本 报考点拟将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设为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点,拟将报考广东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中山大学、汕头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生安排在该考点考试。考生考试的考点、考场、座位等具体安排以考生准考证上显示为准。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办公时间内拨打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0769-2312608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