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小学报名材料
1.“三一致”对象
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证明材料。
2.户籍在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
须提供户籍等证明材料,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持有房产的还要提供住房产权证明。
3.港澳台侨适龄儿童
须提供居住和户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其父母在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持有房产的还要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并填写相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4、5、6)。
4.高层次人才子女
于6月6日-6月28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附件7)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进行网上申报。
点击下载:市直小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