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学考选考网站成绩查询入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学考选考相关注意事项:
(一)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二)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学考,每科考1次。如果某科目学考等级不合格,可在本次开考的学考科目中自主报考相应科目。
(三)考生在报考选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应根据本人兴趣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每生限选考3科,每科最多报考2次。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
(四)社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情自行选择报考科目。
(五)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残疾考生在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会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1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文件规定,学考报考费每人每科次20元;外语及选考报考费每人每科次40元。
(八)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586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