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取得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并在鞍山注册的导游人员;
2、与旅行社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个月未与其他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在其他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应当办理在行业组织注册;
个人网上申请
下载“全国导游之家” APP,电脑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点击进入)”进入“导游入口”提交申请资料;
注:由外市调入的导游人员视为本市新增导游人员,按照社会导游人员或者旅行社专职导游人员,申请电子导游证审批流程处理;
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导游人员调出,申请注册地变更,直接使用电脑(台式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目内,点击“取消”“注册/合同”项,然后由本人到旅游行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由行业组织办理审核。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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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及办公地点:
1、旅游协会受理未在旅行社就业的人员。
办公地点: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1,207房间。
2、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场管理科受理旅行社从业导游人员申请和旅游协会提交未在旅行社就业的人员申请审核,并发放电子导游证。
办公地点: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1,401房间。
联系电话、办公时间:
1、旅游协会:联系电话:5550474,办理时间:8:30-11:30,13:30-15: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5514066,办理时间:8:30-11:30,13:30-15: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