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汕尾导游及景区景点讲解员业务培训班活动通知

教育百科2023-12-03 17:37:17佚名

2023汕尾导游及景区景点讲解员业务培训班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汕尾市导游及景区景点讲解员业务培训班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导游队伍建设,规范景区景点讲解员职业资格管理,提高导游和讲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举办2023年全市导游及景区景点讲解员业务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时间定于2023年12月9-11日,为期3天。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一)全市持证导游或长期在我市从事导游工作的外地持证导游。

  (二)全市A级景区及红色景点(村)的讲解员。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志愿从事景区景点讲解员工作的社会青年。

  (四)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在校学生。本期培训对象拟定110人,额满即止。

  三、培训内容

  (一)汕尾的历史文化知识;

  (二)导游讲解实务及技巧;

  (三)现场实训及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次考核仅限于未取得导游证的景区(景点)讲解员和已在从事或志愿从事导游讲解工作的旅游从业人员。

  (二)考官成员共9人(分三组进行,每组3人)。其中旅游主管部门2人、行业组织2人、旅游院校2人、资深导游3人。

  (三)考核方式跟车讲解及景区景点现场讲解和才艺展示。

  (四)资格认定本次讲解员考核按总分100分制打分。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由汕尾市旅游协会给合格者颁发“汕尾市景区(景点)讲解员证”,并按有关规定管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截止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回执发送到汕尾市旅游协会秘书处

  邮箱:swslyxh@126.com

本文标签: 讲解员  景点  景区  汕尾市  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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