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1.已参加2024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照顾项目
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