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学考试考籍档案合并办理方式
一、已拥有多个考籍档案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完成考籍档案的合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中的“合并成绩入口”申请合并。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进入)
考生合并成绩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所有合格成绩将并入已注册的考籍档案中,同时注销其他考籍档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合并成绩:
(一)姓名、身份证号与已注册考籍档案中不一致的;
(二)照片与已注册考籍档案中非同一人的;
(三)笔迹信息与已注册考籍档案中不符的;
(四)考籍档案信息不完整的;
(五)用已毕业考籍档案并入其他已注册考籍档案的;
(六)正在办理业务中的考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