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长春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
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中省市直属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初中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的通知》(长教体字〔2018〕19号)文件要求,以培养学生体育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现将长春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学科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参加长春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育学科考试。
二、考试分值
体育学科考试总分为50分,其中过程性考核30分,体育现场考试20分。
三、考试内容
遵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初中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的通知》(长教体字〔2018〕19号)文件执行(以下简称“2018年方案”)。
(一)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及成绩上报按照2018年方案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体育现场考试
1.考试内容:男生和女生的考试项目均为三项。
(1)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为考生必考项目。
(2)考生从一分钟跳绳、足球运球绕标志物两个项目中,选择自己擅长的一项作为考试项目。
(3)考生从立定跳远、前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三个项目中,选择自己擅长的一项作为考试项目。
2.考试办法:由长春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严格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即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项目、统一考试规程、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和统一仪器设备标准,确保体育现场考试“公开、公正、公平”。
3.考试时间:2024年体育现场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份进行,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体育现场考试结束一周后进行,缓考与正常考试办法相同。各城区的缓考工作集中在一个指定考点进行;外县(市)区的缓考工作分别在本地确定的考点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科室、招考机构、教学研究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要根据2018年方案制定体育现场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要切实加强体育现场考试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确保初三年级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充分知情。
(二)规范现场考试程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体育现场考试报名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步进行,使用“长春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准考证”进行检录和考试。
身体残疾致丧失运动能力或者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须在考前一个月提交《免考申请表》,并出具《残疾证》或适用于当年的“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原件,外县(市)区出具《残疾证》或适用于当年的“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原件,学校审核公示后,报送县(市)区、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免考。
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体育现场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缓考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县(市)区、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缓考。考生只允许缓考一次,原则上缓考考生不允许更改考试项目。
各县(市)区、开发区考前要确保体育现场考试所需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到位、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到位,使考务人员熟练掌握考试仪器的操作及相关考务要求;正式考试前,要组织一次考生验考场工作,考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验考场,经属地工作领导小组对验考场及相关准备情况验收同意后,方可组织正式考试。长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验考场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加强安全保障,确保现场考试平稳有序
各县(市)区、开发区、考点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体育现场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考试安全提示,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强化医疗保障措施,压实安全责任。各考点学校要配备具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确保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状况,保障考生人身安全。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考前考生个人健康风险评估指导、考试期间考生往返交通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考生家长告知书(告知书由家长签字确认)、责任保险等工作。
(四)强化过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健全考试监督机制,对过程性考核成绩上报和体育现场考试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长春市教育局将进行督察巡查,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长春市招生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