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每个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另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2.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面向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同期活动。各地各高校要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校企供需对接、职业体验等系列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总决赛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行为予以处理。
(五)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校赛、省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二)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各地各高校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地完成省赛选拔后,择优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须保持合适比例),并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总结材料。
(三)全国总决赛参赛学生选手约60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300人,就业赛道约300人。各赛道每所高校入围选手不超过2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情况、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向各地分配全国总决赛参赛名额。
(四)全国总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单项奖、地方和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9月—2024年1月)。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点击进入)或指定通道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
大赛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省赛安排决定,但不得晚于2024年1月31日。
(二)校赛省赛(2023年9月—2024年3月)。各地各高校按要求设省级、校级管理员,使用大赛组委会分配的账号登录大赛平台进行省赛和校赛的管理及信息查看。各地应在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省赛组织工作。
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三)全国总决赛(2024年4月或5月)。参加总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地各高校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