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批次为3月25日至4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第二批次为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保定市)申请认定。网报时间截止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网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申请人网报信息不能通过的需要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批次为3月25日至4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第二批次为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区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白沟新城申请人前往高碑店市确认点,高新区申请人前往竞秀区确认点(名单详见附件4)。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