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襄阳南漳县小学入学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城区小学招收片区内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学生本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属于招生学校片区内(以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居住证等有效法定证件为准)。
(二)2023年南漳县招生入学流程
南漳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遵循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按照“八统一”流程组织实施:
1、统一调查摸底(4-5月)。县教育局组建专班在5月20日前完成城区“幼升小”和“小升初”新生基本情况摸底。
2、统一核定计划(5月)。城区各招生学校在5月25日前完成年度招生计划申报,县教育局在5月31日前完成招生计划核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统一公布方案(6月底)。6月30日前在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公布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4、统一宣传政策(6-7月)。县教育局组织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城区各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培训。
5、统一平台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7日为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集中报名时间。申请秋季入学的家长须下载i襄阳(APP)进入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传基本信息。
6、统一审核批次(8月8日-25日)。平台根据家长上传的学生户口簿、房产证等基本信息,结合学生申请就读学校,由平台按批次依次比对录取。平台没比对成功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建线下面审工作专班进行集中面审,确定每一个适龄学生的入学资格和预录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并由平台推送预录取结果。
7、统一推送结果(8月26至28日)。由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分批推送录取结果,具体时间以i襄阳(APP)公告为准。
8、统一报到凭证(8月30至31日)。被预录取的学生凭平台推送的《入学通知书》到预录取学校报名,未被平台预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户籍地学校依法予以接收。未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申请的学生和网上报名后未被平台比对成功又未参加线下面审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户籍地学校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