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实验小学

教育百科2023-06-01 12:50:16佚名

南通市实验小学

  一、招收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地在本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二、招收范围(北校区):

  1.施教区范围:

  濠西路以东—钟秀中路以南—北濠桥路以西—濠北路以北;濠西路以东—运河以南—郭里头河以西—钟秀中路以北。

  2.代招区范围:

  通扬运河以东—通吕运河以南—濠西路以西—红庙子河以北。

  三、入学条件及携带材料:

  (一)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报名要求:

  (1)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③结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④出生证明。⑤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其中材料①②③④需要复印件一套。)

  (二)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如下材料到学校进行申请登记。

  1. 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崇川区购房的,按施教区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①户口簿;②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③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不作要求);④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

  2. 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租住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③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④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⑤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其中材料①②③需要复印件一套。)

  补充说明:执居住证的非崇川户籍适龄儿童,视我校学额再作确定。若学额已满,则到周边学额空余的学校申请报名。

本文标签: 监护人  户籍  产权证  户口簿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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