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录取2024
我省体育类专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当院校的录取原则与我省的投档原则不一致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院校有职责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院校须按照我省投档原则,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使用我省体育类统考成绩的体育类专业分类别、分批次划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分数线。
1.文化课分数线。依据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考普通类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专业课分数线。依据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二)投档顺序
体育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的30个“院校专业组”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文化课分数线和专业课分数线“双上线”考生电子档案。
(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体育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的统考专业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按体育统考专业成绩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在正式投档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四)录取
1.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2.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3.体育类考生在参加体育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