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将至,祭祀用火行为增多。近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高温天气和“中元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切实做好“中元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通知》指出,要提高认识,压实防灭火责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对维护林区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机制,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座山头、每处地块。要加强组织领导,对“中元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合力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的良性发展态势。
《通知》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文明祭祀。要结合“禁燃禁放禁烧”要求,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鼓励、倡导文明祭祀,通过植树、献花、网上追思等文明环保的祭祀仪式祭奠先人,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各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带头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做到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遵守和执行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要加强巡查,严控野外火源。要严格执行“五个禁止”,严把野外火源管理关;要在重要路段、进山入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严防死守、杜绝火种进山;要督促乡村护林员全员全时上岗,加强巡护密度和频次;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和智障人员等“五类”重点人群的监管;要下沉一线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也要追究责任。
各地要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乡镇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扑救。扑救过程要做到“三个务必”,即:务必讲究科学的扑火方法,务必注意保证灭火人员的安全,务必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坚持领导带班,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迟报、瞒报火灾的,贻误扑火战机的,要坚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