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中考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
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由县市招考办转发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
中职(五年制高职)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统一由各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
相关提示
(一)考生所报志愿类别及录取顺序:普通高中、中职(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同时填报和确认,录取时,州级先组织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省级启动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五年制高职结束后,再继续中职、技工学校的录取工作。
(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分批次、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录取模式,即“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根据平行志愿的原则,志愿有自然顺序,顺序很关键,录取过程中,凡被前面批次或同批次前面的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包括未录到的五年制高职、中职,技校)或同批次后面的志愿录取。
(三)考生在选择志愿时对没有填报资格的志愿,考生要主动回避。例如:有招生范围和条件限制的提前批、定向批、特长生等,录检过程中条件不符,录检时将被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