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插班受理材料
(1)学生古镇镇户口簿(家庭户:户主页+学生页;集体户: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2)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卡并加盖公章(现就读学校打印全国学籍平台“学生基本信息”栏) 。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为父母或学生本人且用途须为“住宅”的房屋)原件及复印件。
(4)如申请的学校和兄弟姐妹为同一所学校,请提供兄弟姐妹学籍证明(向现就读学校申请打印)。
材料审核及学位分配办法
(一)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将对家长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涉及的户籍、房产信息将通过相关负责部门核查,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当事人的不实行为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审核无误的报名材料,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公办学校目前相应年级实际空余学位,按学区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
(三)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的空余学位数时,按“入户先后”排序,统筹安排学位。
(四)对没有按要求申请转入公办学校插班就读的古镇户籍生,按该学生的监护人自动放弃孩子入读公办学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