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截至2023年8月31日以前,依据上述四项资料标准,四类材料俱全且满6个月以上。
2.根据高新区招生实际容量,按照积分入学,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材料加分项期限为最近六年,即2017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4.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供,后期补交视为无效。
5.所提供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若适龄儿童已经注册过小学学籍,则无法报名。
6.若户籍无法体现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请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入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要求,请无法在高新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8.录取与否与报名时间无关,为避免排队拥挤,请在预约时间内审核材料,其他时间不受理。
9.7月31日前录取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10.因审核地点无法提供车位,请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招生政策咨询:8887154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31—8603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