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县城区初中(义务教育七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直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
为确保2023年秋季县城区初中(义务教育七年级)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关于印发〈德庆县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入学招生方案〉的通知》(德教〔2020〕2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范围
孔子学校(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上咀小学,共8所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2023年,我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共2108人,今年秋季县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如下:香山中学(初中)招708人,孔子学校(初中)招700人,德庆中学招700人,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招生办法
按照《关于印发〈德庆县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入学招生方案〉的通知》(德教〔2020〕28号)执行(附件1)。
三、时间安排
四、其他生源入读
(一)德城街道、新圩镇户籍生
在县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我县城区就读七年级,需提供以下资料:
1.《德庆县城区中小学校转学插班申请表》;
2.《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转出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
3.学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侨胞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优待对象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按本地户籍生政策落实。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德庆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转学插班生工作实施方案》(德教〔2023〕16号)执行,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德庆县城区中小学校转学插班申请表》;
2.《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转出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监护人页,用一张A4纸双面复印);
4.工作证明:
(1)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提交《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经商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无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提交就业证明(注明入职时间、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加盖公章),并附劳动合同原件、银行工资流水或签收表、工牌等辅助材料核验;
5.居住证明:
(1)购房的,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的,租房合同、房租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其他规定
在我县乡镇小学就读六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县城区初中的,各镇初中学校需成立评审小组,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由校长在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情况属实,同意转学”并签名、加盖公章,发放七年级教科书。
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的,请于2023年7月7日前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申请,逾期不受理申请。县教育局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以抽签方式确定学位,对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取消其申请资格。
附件:1.关于印发《德庆县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入学招生方案》的通知(德教〔2020〕28号)
德庆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