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招生范围
平武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平武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一)户籍在平武,且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二)随迁子女(含“万名群众进城镇”搬迁群众子女)。
(三)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子女(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援藏干部职工等)。
(四)如因地理位置、学位等特殊原因需突破招生范围和规模的,由学校征求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后,报教育主管部门统筹提出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