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更好地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范围,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确保其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在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基本原则下,一孩非择校入学且在读的前提下,由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录取。
(二)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条件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区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②《房屋所有(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的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确需在我区小学入学的,入学报名时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③在我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⑤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四、入学登记
2023年小学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选择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政策分配学位。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一)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二)登记方式
2023年全市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五、入学办法
2023年全区小学一年级入学采取网上入学登记、系统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小学要制定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操作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一)公办小学
2023年继续实行小学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2021年7月10日前已落户或已购买房产的直系子女入学原则上不受影响。2021年7月10日后新落户或新购房的学位若以往六年内学位已经被使用的实施限定。“学位限定”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区对口小学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的和“学位限定”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注: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即: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且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与适龄儿童本人同在一个户口簿上。
2.“人户分离”及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
(1)区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都在本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学区对口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但不得择校;若确需在实际居住处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跨区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区适龄儿童入学分布情况统筹考虑,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3)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①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确无住房的,监护人要提供在集体户所在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由集体户户籍所对应学区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②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但属于有房户,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及随迁子女入学登记信息,依次有序接收。
(2)随迁子女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区教育局将根据全区总体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入学,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但不得择校。
4.阳曲县、娄烦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迎泽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确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网上入学登记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3)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二)民办小学
1.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部实行网上入学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根据太原市教育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的要求,迎泽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迎泽区行政区域内招生,且不得招收迎泽区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入学。
3.区属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4.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5.已转公的公参民小学招生范围及办法保持不变。
六、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入学登记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入学登记。区教育局和各小学将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通过网站、公众号发布、社区张贴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本区小学入学工作具体方案办法、报名时间、需准备的各种材料等。
(二)组织入学登记
2023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为更好的服务家长,全区各学校均设立咨询电话,接受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的咨询,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三)进行资料审核
入学登记结束后,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各小学校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确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
(四)有序安排入学
各小学依据资料审核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有序安排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对超出学校计划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3年8月5日,全市小学校统一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各小学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自制富有个性化的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
(六)统一均衡编班
2023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统一时间,学校组织,严格纪律。
(七)按时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完成后,各小学应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规定程序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严密招生环节,规范操作流程,严格依据国家、省、市规定招生办学。区属各小学要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
(二)严肃招生纪律
区属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时了解家长学生关切和社会反响并及时做好回应;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招生服务
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要公布招生电话,设立招生接待室,安排专人接待解答群众咨询。要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
(四)规范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区教育局将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正当理由从公办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附件1: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迎泽区2023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1. 7月8日,区教育局制定出台2023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 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工作。
3. 7月17日—7月29日: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录取工作。
(1)7月1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2)7月18日—7月19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3)7月20日—7月21日: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4)7月22日—7月29日: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4. 8月5日: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5. 8月26日: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