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10日
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只允许使用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和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
2.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4.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5.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6.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7.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