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材料如下:
1.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少年为惠城区户籍:无需提供其他材料,审核通过;
适龄儿童、少年为惠城区外户籍,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清单(可通过“粤省事”查询、打印,详见《打印社保清单操作指南》,下同),社保为惠城区社保的即为审核通过。
适龄儿童、少年为惠城区外户籍,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外户籍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惠州市社保清单,以及惠城区居住证。
初审通过的,由学校打印确认表一式两份,由家长保存一份,学校留底一份。确认表是家长通过初审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如因遗失造成不良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