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说明
1.为了更好地察民情、解民忧,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今年实验小学(清河街校区)、石麟小学(水鸣街校区)、长清区大学城实验小学(文清校区)在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后,如有空余学位,将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进行安置。
2.今年街镇小学招生一个总的原则是:家长可以在办学联盟内的校区之间自由选择。中心小学在招收片区内学生之后,如果有空余学位,允许其他家长选择。若剩余学位不能满足需求,按照入学半径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安置。
3.家长在招生平台填写的信息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若因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影响孩子入学,责任自负。
4.实验小学、石麟小学在招收片区内学生之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在学区内只有户口且长期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
5.学区范围指学区内的住宅,不含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不含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
6.已交付使用并实际入住,但未列入学区的住宅项目,业主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和生源数量情况,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置。
7.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没有住房,能够提供无房证明,并且祖孙三代长期实际在一起居住,可以根据祖辈房产所属学区申请入学;适龄儿童父母自己有住房,但是祖孙三代长期实际在祖辈房产居住,如果用祖辈房产申请入学,学校将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确定是否接收孩子入学。
8.最终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网报结束后,从6月16日至8月底陆续购房且交房的,请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24日-25日到所属各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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