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办理(兰州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办理延期还款)

教育百科2023-08-15 10:33:42佚名

兰州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办理(兰州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办理延期还款)

  为持续做好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方便兰州新区户籍学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就兰州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

  (一)办理地点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8楼8001室。

  (二)办理时间

  2023年8月11日—9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咨询电话

  0931-8259978

  (四)办理方式

  2023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首贷”现场办理,请首次贷款学生预约合同签订时间;在校大学生“续贷”网上远程办理,也可线下办理。按照“早入学、先办理”原则,采取“线上流水线受理”“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措施,分散受理、错峰受理,以方便群众信贷,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助学信贷工作平稳有序。

  二、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兰州新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兰州新区;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三)货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四)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原则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展期。

  (五)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LPR5Y:2021-12 4.65%)

  三、所需材料

  (一)首贷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含录取信息页)(在校生为《学生证》签注页或《学生在校证明》或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

  (二)续贷学生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四、办理流程

  1、首贷:

  有贷款需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sls.cdb.com.cn)注册后登陆→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携带所需材料在约好的时间段到兰州新区办理点签订《合同》→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并督促高校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2、续贷:

  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携带所需材料在原办理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并督促高校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备注:续贷学生可以申请网上远程续贷,学生提交申请→资助中心审核通过→自己可以打印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理贷款业务的学生和家长要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进入办事大厅时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大厅办事人员过多时,可能会采取限流措施,请自觉排队等候。

  (二)原则上建议“续贷”学生线上远程办理,减少现场办理人员聚集。续贷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家长)默认为互为授权关系,学生或者家长一方办理即可,非办理贷款必要人员请勿进入办事大厅。建议外出续贷学生在网上填写续贷信息提出申请后,委托未外出家长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

  (三)首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在合同上签字。

  (四)户籍在中川镇、秦川镇、西岔镇的首贷学生可在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8楼8001室办理。西岔镇首贷学生也可选择在皋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话0931-5723660)。续贷学生在原办理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上川镇首贷、续贷学生在永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话0931-6415221)。

  六、联系方式

  兰州新区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931-8259978;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重置学生在线系统密码)

  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

  平安银行服务热线:95511-3。

  政策来源: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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