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年龄】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保障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放宽入学年龄。农村边远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学生身体残疾证明或近一年内三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新生报名期间向“三对口”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大渡口区教委备案。
【招生方案】
一、公办学校
(一)大渡口区户籍
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此处的“就近”是指“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原则上实行“三对口”划片招生,对民办转制为公办无划片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解决合法协议就读业主子女入学后,若有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确保户籍所在地每个适龄学生都有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1.“三对口”入学办法
“三对口”是指适龄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增大,按学位紧张程度把学校分为两类,入学办法如下:
第一类:学位紧张学校入学办法。目前,我区有6所学位紧张学校:重庆市94中A区、重庆市95中、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含建设村校区、双山校区、双山实验分校、红旭小学)、钰鑫小学、大渡口小学,只招收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学生,且在招生范围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套住宅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户家庭的直系合法子女对口入学。
2.若法定监护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则需占51%及以上的份额(爸爸份额+妈妈份额+孩子本人份额);若法定监护人名下有多套房产,则小孩户口需与其全产权(100%)房一致。
3.2022年9月1日及以后购买以上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二手房需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在此之前购买的房产,按原政策需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即入学前一年8月31日之前办妥房产证明及对应户籍)。
对不符合学位紧张学校入学条件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由区教委统筹调配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读。
第二类:学位非紧张学校入学办法。大渡口区除以上6所学位紧张学校外,其余学校对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全面接收入学。
*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因父母在“主城九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无自购房屋(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平台查询结果电子版进行认定),自出生日起与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一起,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持100%房屋产权,经调查核实后可视同“三对口”划片入学。
“三对口”入学材料
①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
②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房屋抵押合同或贷款合同);
③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④监护人婚姻证明。
2.大渡口区拆迁户子女
大渡口区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暂住房租用协议等。有以下两种入学方式:一是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一次性选择原户口地址所属的片区学校或现安置房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二是在租房过渡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3.“民转公”学校
此前,佳兆业中小学是由开发商根据佳兆业滨江新城楼盘体量出资修建的民办学校,自开办以来,采取合法协议就读的入学办法,无法满足周边其他楼盘划片入学需求。转制公办学校后,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在解决佳兆业滨江新城楼盘合法协议就读的前提下,若有剩余学位,对本区符合“三对口”条件且自愿申请就读的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学位申请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不能兼报。请适时关注以上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通告。
未被佳兆业中小学摇号录取的学生,保证公办学校“兜底”,如果其划片对口学校已无容量接收,则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就读。
(二)非大渡口户籍
在解决完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正常入学后,我区将视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一步做好符合条件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以下均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适龄学生指2024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放宽入学年龄。)和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入学原则
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为主要依据的入学办法,依次按以下顺序接收入学:
第一,学位非紧张学校优先接收本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和6所学位紧张学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需占51%及以上,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额满为止。
第二,学校接收完购房类随迁子女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积分排序”原则接收在大渡口区务工(经商)一年及以上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注:因为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由户籍所在地政府依法保障,流入地政府根据本区域学校规模以及剩余学位数,尽力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从2013年开始,我区能够提供的小学学位数已无法满足大量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入学需求。若全区学位额满,超出部分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将无法获得我区入学学位。建议在大渡口区积分排序靠后的适龄学生监护人提前另行做好安排,早做回户籍所在地入读的准备,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随迁子女积分计算方式
(一)积分计算办法
1.购房类
【备注】在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未交房入住的新建楼盘不能作为积分依据。
以适龄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大渡口区所购住宅的房产证年限计算积分,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认定为1个月;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2.未购房类
【备注】1.社会保险的缴纳中间有间断的,按缴纳时间分段累计积分。2.营业执照与社会保险只能任选其一积分。
(1)稳定住所量化积分办法(不封顶)
以适龄学生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大渡口区公安部门办理且按期签注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为依据,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未按期签注的以最后一次签注时间为起始时间);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2)稳定工作量化积分办法(不封顶)
以适龄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大渡口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计算积分(父母双方均在大渡口区经商或务工的以时间长的一方为准),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3)纳税积分办法(10分封顶)
以招生当年前三个自然年度累计纳税计算积分(父母双方均纳税的以纳税多的一方为准),纳税1万元(含)—2万元(不含)积1分,纳税2万元(含)—3万元(不含)积2分,以此类推,每达到一个更高的万元单位增加1分,积10分封顶。
(二)填报要求
若购(租)房地址所对应的学校可以接收随迁子女,则填报时首选对应学校,另选填3所意向学校;若购房地址所对应的学校(6所学位紧张学校)不接收随迁子女,则依次选填其他4所意向学校。学位申请人需综合考虑购(租)房居住地的周边学校学位情况,不宜全部集中选填城区学校。
(三)录取办法
由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电脑排序,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依序录取,额满为止。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学位申请结果。
随迁子女申请材料
1.非大渡口区户籍购房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房屋抵押合同或贷款合同);
2.非大渡口区户籍未购房类提供一年以上的大渡口区居住证明(暂住登记凭证);
3.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监护人婚姻证明;
6.大渡口区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7.在大渡口区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经商的纳税证明。
公租房业主子女
半岛逸景、半岛乐园和幸福华庭公租房承租户直系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小学分别由公民小学和景翔小学承接,初中可申请入读民族实验学校、94中C区和茄子溪中学。家长登录 “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新版“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入学申报时,需拍照上传以下印证材料:
1.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监护人婚姻证明
4.公/廉租房合同
二、民办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6号)精神,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学生,须登录新版“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新版“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为确保正常入学,作如下温馨提示:
1.选择民办学校的家长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采集,逾期不予受理。
2.学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但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由区教委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我区现有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重庆市巴渝学校,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双山路256号,咨询电话:023—68916677。
基本要求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
报名流程
6月17日至6月19日,登录新版“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新版“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选择“幼升小”或“小升初”入学申报;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不能兼报公办学校。
民办中小学于每年6月20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
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在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派位,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后,学生家长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新版“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新版“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入学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由区教委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请家长注意,无论是直接录取还是通过摇号录取,被民办义务学校的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生时间安排】
一、公办学校
➤第一阶段:信息维护
时间:5月7日-9日
新生家长进行子女信息维护(已完成)。
电脑PC端:登录 “渝快办”→选择“入学一件事”→选择“智能导办”进入重庆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系统→选择“大渡口区”→点击“个人中心”选择“新增子女”→填写相关问答,点击“确认”→使用手机上的新版“渝快办APP”扫描人脸识别码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手机端:下载并登录新版“渝快办”APP→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大渡口区”→点击“个人空间”→点击“新增子女”→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5月底前
区教委通过“大渡口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大渡口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5月底前
各中小学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栏等方式发布招生简章和常年有效的入学咨询电话等信息。
➤第二阶段:入学申报
6月3日-4日
大渡口区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报(6月5日结果查询)。
6月4日-5日
1.大渡口区户籍未被学位紧张学校录取适龄儿童、少年补录;
2.公租房承租户直系子女入学申报(6月6日结果查询)。
6月5日-6日
非大渡口区户籍购房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报(6月7日结果查询)。
6月6日-7日
非大渡口区户籍未购房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报(6月8日结果查询)。
1.分批次于规定时间,登录新版“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新版“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选择“幼升小”或“小升初”入学申报。
2.分批次于规定时间,在申报端“个人中心--我的申请--办件详情”中获取办件的录取情况。同时,点击“入学确认”,确认入学后便可在详情中下载《入学通知书》或在“个人中心--我的子女”点击详情后查看“报到码”。
二、民办学校
6月17-19日:网上入学申报
登录新版“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新版“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选择“幼升小”或“小升初”入学申报。
6月20日:结果查询
登录新版“渝快办”进入“个人中心--我的申请--办件详情”中查看结果,并在6月20日18:00前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大渡口区户籍学生
6月21-29日:统筹安排
登录新版“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新版“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入大渡口区公办学校录取体系,选择“幼升小”或“小升初”入学申报,最终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6月30日:结果查询
登录新版“渝快办”进入“个人中心--我的申请--办件详情”中查看结果。
四、其他注意事项
8月31日以前
义务教育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9月25日以前
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和审核。
【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
咨询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钢城实验学校(小学部) | 大渡口区共建路100号附4号 | 陈老师 | 68871105 |
17729609352 | |||
大堰小学 | 大渡口区跃进路279号 | 张老师 | 81392072 |
13508381239 | |||
马王小学 | 九龙坡区马王三村130号 |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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