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申请人及其子女户籍均不在中山辖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向南区街道申请积分入学:
(一)申请人在中山市办理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且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时在居住证签注的有效期内。申请人有效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为中山市南区街道辖区,也可以是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房产证地址为中山市南区街道辖区。
(二)申请人的子女符合中山市当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适龄条件,且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
申请方式
(一)网上提交申请“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开通时间为4月1日9时-4月19日17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方式一:通过微信小程序,申请积分入学。微信搜索“中山市教体业务服务小程序”或者手机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中山市教体业务服务小程序”。
方式二: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申请积分入学。
(1)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网页,打开“积分入学管理平台”页面。【网址】https://smart.zsedu.cn/ruxue/index
(2)通过手机号码登录系统之后,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二)现场咨询及辅助线上办理
南区街道受理地点:南区街道康南路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4、22号积分入学窗口。现场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便利。
申请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9日
受理方式
为提升积分入学办理效率,请有需要到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的家长提前使用微信小程序“中山云预约”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预约流程如下:
可在微信搜索“中山云预约”小程序选择镇街大厅,选择南区街道,进行网上预约。注意:首次预约需要人脸识别。
市民可根据需要自主通过搜索框搜索关键字或选择部门以及事项选择对应的时间进行网上预约。
咨询电话
123450760-88892973
办理材料
详见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解读、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区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二)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