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合格性考试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合格性考试各科目的考生答卷以计算机扫描技术为依托,实现客观题直接识别评分;主观题切割成题块随机发送由教师网上阅卷。
合格分数:
合格性考试成绩公布(查询)将以“等级”“分数”形式呈现,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位次由 17 高到低分 A、B、C、D、E 五个等级,其中 A—D 等级为合格, E 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 2%)。
合格性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定、分数统计、等级转换后统一公布,考生本人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