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3年大城县中小学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3年大城县全县中小学(含民办初中校)报名时间为7月24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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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全面禁止各类特长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
2.做好均衡分班和学籍管理,防止大班额反弹。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3.严格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实施,按照《廊坊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由县教体局核定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开始前,民办学校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申报招生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不予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学手续。对于学校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违规招生学校负责。
4.招生前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招生政策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居民广泛深入宣传。招生验证时,耐心向家长解释招生政策,不得态度生硬,激化矛盾。
5.在入学资格审核过程中,教育和体育局将协同公安局、住建局、自规局、卫健局联合验证,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6.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上传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7.集中招生结束后,各学校要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