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与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 及以上等级。录取时,最低分数线上如果出现并列名次的全部录取。
录取程序与方法
2023 年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分统招生(含指标生)和特长生。公办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全部通过平台录取,不得进行 线下招生;考生 一旦被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凡是不按录取通知书报到的考生 ,一律取消建籍资格。
录取时间
特长生录取: 公布考生成绩后 , 要在 7 月 5 日前完成录取, 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应在 7 月 5 日下午 5 点前将特长生
统招生录取:7 月 10 日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并完成录取,录 取结束后在县教体局网站公示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