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代课教师公告(4名)

教育百科2023-10-17 12:42:41未知

连云港市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代课教师公告(4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中小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代课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本次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19日。

  (三)现场报名地点

  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昆仑山路27号)。

  (四)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需将报名资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lifezp@lygfesco.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政策及报名咨询:孔经理,联系电话:0518-82347890。

  (五)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邮箱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中小学2023年公开招聘代课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第2-4项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近2年内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现役军人;

  (7)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牵头、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适岗评价

  根据学历层次、工作业绩、相关工作经验等评价要素,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适岗评价。

  (二)面试

  面试采取演课、答辩、技能展示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成绩相同,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体检工作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公示3个工作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1.所有聘用人员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为非在编人员,年工资待遇、年社保和公积金(单位+个人部分)费用共约9万元,日常管理等按照聘用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务必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区教育工委纪检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请拨打相关监督举报电话:0518-82340272。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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