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入围后学位怎样安排?
各镇街根据积分指标数和积分排名确定积分入围名单,统筹安排入读学校。申请人凭积分入学通知办理入学手续。不服从入学安排或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员参加积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各镇街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可提供学位数量(含政府购买民办学位,以下简称“公办学位”),合理确定当年积分入学准入最低分值标准(以下简称“积分入围”),并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安排流动人员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公共服务。
积分入学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遵循“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分镇街受理、统一平台操作”的管理模式,实行网上申请、查询、审核、评分、排名、公示等“一门一网式”服务。
全市建立统一的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管理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使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开展申请受理、资料审核、信息录入、核查评分等积分服务管理工作。
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