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范围及要求
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未入学且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的务工人员子女。
二、注意事项
1.在榕城辖区内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夫妻一方依法在榕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居住持证人的子女可申请学位。如申请的公办学校因学位饱和无法接收,则由申请的学校汇总后由区教育局或学校所在教育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2.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家长网上报名时应认真核对填写信息,申请完成后,必须查询申报是否成功。
4.报名信息一经学校资格审查确认,将不能修改。信息经确认真实有效,则现场打印信息确认表,并由报名人签名。
5.经任何一所学校录取的学生,资格不能转让。如果不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视为弃权,同时该生不再具备在榕城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报名注册的资格。
6.有关事项以学校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