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户住及新进京人群办理业务须知
1.本市户籍学生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的条件及流程
按照市教委要求,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籍与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的,需按全市统一时间5月5日至7日线上办理回户住,5月8日至14日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回户住手续的小学毕业生,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教委将根据家庭住址信息及中学的生源情况分配入学。以下分三种情况说明回户住手续的办理。
(1)我区小学毕业生到本市外区初中入学
①条件:要求学生为外区户籍或监护人房产在外区。
②流程:5月5日至7日家长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http://zxzx.bjtzeduyun.com)→初中入学业务办理入口→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州区→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回户住申请(区间)→信息采集。5月8日至14日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接收区办理后续手续。
(2)外区小学毕业生来我区初中入学
①条件:要求学生为我区户籍或监护人房产在我区。
②流程:家长在就读区办理出区手续后,5月8日至14日家长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初中入学业务办理入口→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州区→外区回通州就读初中信息登记→信息采集→联合审核→短信通知审核结果。
(3)外省市小学毕业生来我区初中入学
①条件:要求学生为我区户籍或监护人房产在我区。
②流程:5月5日至7日家长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初中入学业务办理入口→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州区→外省市回通州信息登记→信息采集。5月8日至14日进行联合审核→短信通知审核结果。
温馨提示:
不符合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系统信息将自动返回,审核结果以意向转入区为准。
2.我区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住(区内)的条件及流程
(1)条件
申请回户住(区内)的小学毕业生须以监护人房产作为依据;所需审核材料为出生医学证明、全家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
(2)流程
①信息采集:5月5日至7日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初中入学业务办理入口→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州区→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回户住申请(区内)→信息采集。
②查询审核结果:5月8日至14日家长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初中入学业务办理入口→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州区→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回户住申请(区内)→联合审核→短信通知审核结果。
温馨提示: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学籍在外省市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我区初中入学的条件及流程
①条件:学籍在外省市的小学毕业生若意向在通州区初中入学,须参加“四证”审核,审核办法同《2023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②流程:5月5日至7日,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初中入学业务办理入口→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州区→外省市回通州信息登记→信息采集。5月10日-31日进行联合审核→查看审核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