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对象
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4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注意事项:
1.“《通知》印发前”是指2024年1月26日前。
2.“合同已经结清”是指以合同为单位,单笔合同已经结清。
3.贷款学生需于2024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偿还日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五、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申请操作指南”。对多笔贷款提出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的,借款学生需在不晚于最早偿还日期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一并提出申请。线上申请渠道现已开放,无需审批,即日生效。
4. 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成功后,开发银行会调整助学贷款还款计划,贷款学生需按照新的还款计划约定还款。
5.成功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贷款学生原2024年(含)及后续年度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6.如果因成功申请了本金延期偿还,导致延期偿还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偿还日(即“合同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偿还日,原合同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需于延期偿还日偿还,相应新增利息也需由贷款学生承担,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例如:最后一年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9月20日的合同如果申请成功,延期还款日为2025年12月20日,晚于合同到期日2025年9月20日,相应利息需要贷款学生承担。
7.已成功申请本金延期的贷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成功申请延期的本金,若申请提前还款,本金将会生成新的还款计划,视为延期申请作废。)
8.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暂不支持提前还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