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对象
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宁区户籍儿童。
二、入学条件
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三、入学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四、时间安排:
(1)5月22日至6月26日,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2) 5月27日前各小学将入学通告电子稿发至教育科邮箱:tnqjywtj@163.com。
(3)5月30日,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
(4)7月1日至7月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5)7月3日下午五点前将《一年级招生快速报表》电子稿发至局教育科邮箱。
(6)7月13日,按照《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时间节点参加民办小学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7)7月30日前,各小学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拓展】